老年人再婚必须要解决的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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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必须要解决的三个问题

老年人再婚必须要解决的三个问题是经济问题、子女问题、性格问题。

1、经济问题

中老年人二次婚姻,是二个已婚家庭的重新整合,双方大多均有子女及部份。家庭财产,如果婚姻中双方处理不当,或者偏向某一方,势必引起子女们的激烈反对,引起婚姻突变。

2、子女问题

双方子女原来未在一起生活,若经常在一起,子女之间,子女与男方,女方之间难免产生矛盾,甚至形成交叉火力。有的家庭,甚至原来子女与父亲或母亲之间,就已存在较深矛盾。

3、性格问题

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多已根深帝固,难以改变。双方都不要试图去改变对方或控制对方,而更多的是容忍和包容。

老人再婚的意义

丧偶的老人再婚以后生活会有很大的变化,他们不再感孤独,觉得生活更有意义。首先,一个新的老伴可以共同分享、追忆生活的往事、喜怒哀乐,这样可以排除内心的烦恼、焦虑、苦闷忧郁。使内在的情感与外界的刺激达到平衡。

其次,对于再婚老人来说,有人陪伴度日可以消除孤独。白天做些两个人都感兴趣又对社会有益的事。晚上一起听音乐、看电视;夜深人静时互相体贴、安慰。所以这样的生活既解决了平时在生病时有人照顾,又给生活带来了乐趣。

80岁老人隐瞒儿女领结婚证

法律主观:

七旬以上老人瞒着家人领了结婚证会怎么样? 首先,婚姻自由,老年人也有再婚的权利。如果领结婚证了,那么婚前财产,对方也是没有权利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为何不建议老人找老伴

在丧偶多年以后,老人想要找一个老伴结婚,但是却遭到了子女的极力反对。子女之所以会反对老人去找老伴,也是因为想到老年人生活的时光并不是特别的长。如果因为短暂性的原因,考虑找一个老伴陪伴自己,甚至会让子女怀疑所找的人,是不是贪图老人的财产。子女在面临着老人,在老年生活时,都会希望老人一个人过日子,并不希望老人身边再去考虑找对象,子女们会觉得这对自己死去的妈妈是不公平的。

很多男性在面临着自己丧偶多年以后,都会开始考虑找一个老伴,但是在把这样的事情和子女都商量以后,子女们并没有抱支持的态度。而是考虑到自己的母亲已经离世,如果等父亲百年离世以后,就应该把两个人的骨灰全部都葬在一起。如果父亲再找一个老伴,那么如果日后老人和老伴又全部都走了,就应该考虑把老人的骨灰究竟应该葬在哪里是最为合适的。子女们都不想因为这样的事情而有所烦恼,会直接反对父亲找老伴的行为。

但是作为子女应该站在父亲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因为对于一个去世多年的父亲而言,一个人常年生活也会觉得很孤单。由于子女没有时间陪伴父亲,从而导致父亲在生活中总是会显得很落寞,父亲就会想要在身边找一个可以和自己说说话的人。也并非是真的想要和对方走进婚姻生活,只不过是想要能找一个照顾自己生活的人而已,因为男性在生活中都不太喜欢洗衣做饭。

如果子女没有时间去照顾自己的父亲,那么就不能反对父亲去找老伴的事情。毕竟把父亲交给一个人进行照顾,显然也会让子女觉得更放心一些,老年人在老年生活的时候也都应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子女有权利管老年人要不要找老伴,但不管做任何事情都应该尊重老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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