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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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法律分析:上班时间:. 周一、三、四、五、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周二上午8:30-11:00。民政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上海市宝山区婚姻登记处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所离婚登记办公时间:周一、二、三、四上午8:30-10:00。

宝山区婚姻登记管理所地址:宝山区樟岭路2号南楼,联系电话:56699828(语音电话)56699902(人工电话)

宝山区婚姻登记管理所结婚登记接待时间:周一、三、四、五、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二上午8:30-11:00。

参考资料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民政工作政策措施。

二、根据本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管本区优待抚恤工作,监督、检查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义务兵优待金的统筹、管理和使用;承担宝山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复员军人、转业志愿兵、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军队无军籍、易地安置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管理;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传统民政救济对象的救助;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活动;负责灾害核查、上报及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代表区政府接收、募集、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福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

金山区办理离婚在哪里

金山区民政局,朱泾镇临源街620号。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

12:00,下午3:00

6:00,周六、周日休息。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离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大家常说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就是大家常说的到法院去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相关手续及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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