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扬州公积金提取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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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个人向单位申请,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需要的材料: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
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材料。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扬州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扬州公积金提取分为受理和复核审批两个步骤,如果是退休提取,需要提供退休证或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复的《同意退休审批表》原件,如果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公积金存储卡。关于“扬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扬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其理由。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中心按照授权审核提取材料,符合条件、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
复核审批:准予提取并告知,银行或直联支付,不予提取并告知理由。
二、扬州公积金提取地点
1、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53窗口;
2、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B座6楼服务大厅1-8号窗口。
三、扬州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封存满六个月了还是不能提取
法律分析:公积金封存6个月还不能提取是又办理了公积金缴存。公积金一定要封存6个月或6个月以上才能提取。为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没有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就能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手如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姿渗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毕册启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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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扬州市公积金提取
可以。根据查询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得知,截止到2023年5月23日,扬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了线上服务,通过访问管理中心官网或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都能实现网上提取公积金,而且手续更加简洁到账速度也比以前更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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