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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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扬州公积金中心电话是12329。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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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可以提取公积金

    一、个人公积金怎么提现

    1、个人公积金提现,具体如下:

    (1)购房提取,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申请全额提取公积金即可;

    (2)购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租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

    (4)房屋装修提取,提供与装修公司的房屋装修委托合同和相关材料,利用房子装修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提取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积金提取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满足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缴存状态正常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房;

    2、满足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3、满足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满足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过购房记录,首房首贷;

    5、满足已签订合法有效的已备案购房合同,并支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发票或首付款收据附加付款凭证;

    6、满足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

    7、满足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江苏住房公积金app

    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已实现以下四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零材料办理:

    购买存量房提取、购买商品房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非人才类)

    一、线上办理渠道

    缴存职工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首页“公积金”→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点击“零材料办理”申请。

    二、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陆“江苏政务服务”APP

    第二步:点击首页“公积金”进入

    第三步:点击“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

    第四步:点击“进入应用”

    第五步:点击“确定”后进入

    第六步:选择“零材料办理”进入

    (一)1、购买存量房的,选择“购买存量房提取”进入

    2、输入“网签合同号”后返显相关房产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核对个人信息无误,输入收款人手机号码和本次提取金额后点击“提交”,显示“提交审批成功”则已完成该项业务的申请。

    (二)1、购买商品房的(含预售商品房、现售商品房),选择“购买商品房提取”进入

    2、输入“网签合同号”后返显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核对个人信息无误,输入收款人手机号码和本次提取金额后点击“提交办理”,显示“提交办理成功”则已完成该项业务的申请

    (三)1、退休提取的,选择“退休提取”进入

    2、核对个人信息无误,输入收款人手机号码,点击“提交审核”,显示“提交审批成功”则已完成该项业务的申请

    (四)1、在本市无房且租住住房的,选择“租房提取(非人才类)”进入,阅读告知书,确认为非人才类租房提取,点击“确定”

    2、输入收款人手机号码,确认本次提取金额和收款银行账号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显示“提交审批成功”则已完成该项业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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