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租别人房子办暂住证需要什么)

文章目录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由本站整理编辑,为你带来全面的租别人房子办暂住证需要什么内容阅读。一起跟小编来看看吧!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

一、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材料:

(1)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所在城市租住房屋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持以上证件材料到你租住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暂住手续,大概一周左右就能领证。

2、法律依据:《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

二、暂住证如何办理

暂住证办理的方式如下:

1、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的相关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者租房协议,房产证明的复印件等资料;

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

租别人房子办暂住证需要什么

办理暂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人本人近期一寸标准的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3、办理人所租房屋时签订的租房合同。

4、所租房屋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办理暂住证的具体流程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并按以下流程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雇用人对暂住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一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办理暂住证本人可以不用到场,但必须是房主带着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带着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申领了《暂住证》后,除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外,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规定,还应遵守以下几条:

1.遇到公安机关查验暂住证时,应配合检查,主动出示;

2.不得使用假暂住证或者借用他人的暂住证;

3.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办理注销暂住手续。

因为暂住证很多时候可以方便办理护照、婚姻登记等多方面的事情。而且办理暂住证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因此不能够等到需要的时候再去进行办理,只要符合条件的时候就去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外地人一定要办暂住证吗

外地人一定要办暂住证。

暂住证需要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1、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2、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明(原件);

(2)健康检查报告或健康体检表;

(3)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外地从业人员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健康证可以到最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工作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如体检结果合格,即可取得健康证明;

4、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工作人员审核之后就可以领取暂住证。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派出所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办理暂住证流需准备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租房协议;根据自身情况,如暂住在居民家中,则由其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即可;如果是暂住在企业、事业单位或工厂的,则通常需要所在单位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如是暂住在出租房的,则需要由房东携带租赁合同,带领申请人至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关于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的相关知识,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