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积金政策有变(公积金政策全国统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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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公积金政策有变

多地公积金政策变化,优化了个人可以使用公积金的情况。

各地对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是正面的优化为主,实行提高贷款额度上限、一人购房全家帮、向多孩家庭倾斜等基础上,今年多地陆续上调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公积金用作首付款、推行“商转公”等公积金新政。超50城各出妙招,用好公积金工具箱,降低购房者购房门槛。

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大大减轻了购房压力,尤其对于许多积蓄还未十分充足的年轻人而言,“上车”没那么难了。据不完全统计,南京、大连、清远、泉州、惠州、中山、青岛、珠海等超过20个城市发布了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的政策。

公积金政策改变的意义

随着各地公积金新政的出台,“上车”难度从多维度降低,目的就是让更多群体“有房可住”。与此同时,人们的购房需求也正在回暖。政策提出后,短时间内购房需求出现回升迹象,购房需求占比约56%,环比上涨2个百分点。

公积金政策优化的利好是实实在在“看得见”“享得到”,在降低购房门槛、减少贷款利息、尽量方便于民的同时,再促进释放购房需求,为行业注入活水。有业内人士预计,未来优化公积金政策的城市将继续增加。

公积金政策全国统一吗

参考资料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目前尚未全国通用。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当地的提取或贷款政策,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在异地具有抵押物或担保人,具体情况需要向申办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

参考资料

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就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城镇居民、城市在职员工才有。

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

根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常政发〔2008〕196号)、《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委〔2018〕2号)及《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常政发〔2021〕78号)等文件的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每年调整一次。

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现对我市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政策解读如下:

关于调整对象

2022年度基数调整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单位缴存职工,即:凡是在2022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需要参加一年一度的基数调整。一类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关于调整内容

单位职工

1.职工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分两种情况:一是2022年1月1日之前已在缴存单位工作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资收入(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数;二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22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

2.职工缴存基数的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871元,确定2022年度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0800元。月平均工资高于30800元的按30800元作为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30800元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作为缴存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目前我省各类地区最低标准,确定今年的下限为2280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但只能在基数调整期间调整,即单位已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未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

4.针对经营出现亏损的企业,根据《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委〔2018〕2号)文件精神,凡是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上述文件可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或拨打12329服务热线咨询。

5.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比例根据省市的各相关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39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8元。

关于调整时间和方式

1.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缴存2022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基数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为月缴存额调整,下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2.目前,单位缴存和灵活就业人员都有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办理基数调整业务:

线上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以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单位业务”模块办理。已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模块办理。

线下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依然可以在各自汇缴受理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到对应的银行业务受理点办理。

注意事项

1.为确保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并按时缴存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托收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未办理基数调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协议约定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为其自动做“基数不变”或“月缴存额不变”调整。其中,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低于2022年度缴存下限标准的,将上调至2022年度缴存下限标准。

2.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降低缴存比例的,继续执行《关于应对本轮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便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常公积金〔2022〕17号)。

3.在缴存基数调整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要咨询的,可拔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9-12345、0519-12329。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工作单位给劳动者购买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作用就是买房子的时候可以提取出来使用。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下吧。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13)职工在外地用商贷买了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本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职工购房地并不影响公积金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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