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对象是谁(个人几套房才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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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对象是谁

法律分析: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按年征收,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分期交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民法典》 第二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个人几套房才交房产税

个人两套房才交房产税,

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凡在本市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或以上住房的,按计税价格的3%计算缴纳契税,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交易当事人委托其他人员代理申报纳税的,受托人应提供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无需公证)及办税所需其他资料。

房产税的作用

我国有很多税种,而对地方来说,目前各地方财政收入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非常大,个别地方土地财政依赖度甚至达到100%以上。推出房产税就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目前我国的存量房非常大,有很多人都拥有多套房,对那些拥有多套房的人开征房产税,这可以拓展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

想要打击炒房客,其实推出房产税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一旦房产税开征之后,对于那些拥有多套房的人来说,手头的房子越多就需要缴纳更多的房产税,这将大大增加他们持有房产的成本。

房产税征收对象和依据

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是要了解一下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不同的城市在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上是会有一些差异,购买房子之前建议大家可以简单的了解一下,根据情况来选择合适地段的房屋,那么房产税征收对象和依据是什么?什么样的房子不用交房产税?下面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房产税征收对象和依据是什么?

1、首批被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有个人拥有独栋商品住宅的,以及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就是指在建筑面积交易单价上,达到了两年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均价两倍以上的住房。

2、没有户籍、没有企业、没有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房或两套以上住房的。

3、没有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以及多套普通住房,都将会适时的纳入为征税的范围。

4、新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是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以及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为准。

5、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感召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到30%后的余值计算,扣除比例由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幅度内自行决定。这样有利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计税余额,又能够平衡各地税收的负担。简化了计算手续有提高了征管的效率。

什么样的房子不用交房产税?

1、国家公用的房子

对于国家公用房子是不需要出房产税的,因为这类房子最终目的不是为了盈利,比如出于公益修建的房子,养老院、孤儿等,对于这类房子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

2、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有的房子不符合条件,没有到房管局进行登记,对于这种房子是不需要缴纳税费,但这类房子要是出现什么事情的话,合法权利也得不到保障,虽说没什么人买,但这样的房子还是存在的。

3、小产权房

有些小产权房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因为这类房子证据不齐,也没到房管局登记,所以对于这类也不需要交税,而且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的话,可能还会有一些不好的影响。

出租房屋房产税由谁交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如果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则应由租房办公的单位缴纳。

法律规定。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依据上述规定,承租房屋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而不用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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